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妇联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2日

  各县(市、区)妇联、高新区妇联、陶瓷园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

        现将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妇联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的通知》(赣妇字〔2016〕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于8月30日前把乡镇(街道)妇联换届情况和12月30日前把县市区妇联换届情况报市妇联组宣部。

           电子邮箱:554960796@qq.com
           电话:8226639
           联系人:吴文燕

           景德镇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5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妇联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的通知

 

  各设区市妇联、省直管试点县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赣发〔2015〕13号)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赣办发〔2016〕6号)、全国妇联《关于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意见》和省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暨全省乡镇妇联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议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县乡村妇联组织建设,扩大工作覆盖面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组织体系
  抓住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契机,巩固和扩大县乡村妇联组织,以建立立体化、多层面的组织体系为目标,夯实基层基础、稳定基层队伍、活跃基层工作。
  1.进一步加强县妇联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条,县(市、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同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专兼职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2016年底,五年未换届的县(市、区)妇联要按照章程全部完成换届工作。
  2.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2016年上半年,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结束后,未换届的乡镇(街道)妇联要及时跟进换届工作,实现同步换届。乡镇(街道)妇联设主席、专职副主席各1名,设3人以上兼职副主席,组建7人以上执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常委会,发挥好常执委作用。
  3.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妇联及村妇代会建设。总结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妇联组织同步换届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加强城乡社区妇联及村妇代会建设。扩大村级妇联试点工作,在党建工作扎实、妇女工作活跃等条件成熟的村,尤其是省委确定的绿色中心村建立妇女代表大会制度,组建村妇联,设主席1人,副主席不少于2人,组建执委会,提高服务效能。
  4.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等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妇委会(妇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妇女委员会分会、妇女小组。县级以上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建立妇女工作委员会,指导所属部门和系统的妇委会(妇工委)工作。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灵活设置组织架构。
  5.进一步扩大基层妇联组织覆盖。按照“基层党组织建到哪里、妇女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原则,做好基层妇联组织调查摸底工作,推动基层妇联组织扎根到村民小组、楼栋网格、文体团队、经济合作社、专业市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位和妇女集中地,做到应建尽建,畅通“毛细血管”,搞活“神经末稍”。

  二、加强队伍建设
  以建
立一支具备专业能力、熟悉群众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队伍为目标,加强县市乡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

  6.选优配强妇联组织领导班子。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抓住集中换届的契机,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在妇女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作为妇联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改进班子结构,优化人员队伍,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妇联等群团组织协管干部的规定,在推荐或提名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人选时,应事先征求其上一级组织的意见。”落实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同时配备1名专职副职的要求。
  7.增加基层妇联组织成员数量。扩大常执委(委员)数量,打破地域、行业、身份和体制限制,采用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把更多普通妇女中的优秀代表人物吸纳到妇联组织中来,让她们政治上有名分、组织内有身份、工作上有责任。人选范围应充分考虑辖区内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热心公益服务、自愿参与妇联工作的妇女小组长、女性楼栋长和网格长、女性科技致富带头人、“两新组织”女性带头人、各类女性团队等自组织负责人,或是社区中具有法律、教育、调解、社会工作专长的女性居民和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的女干部职工等。在产生方式上,可通过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审定,在辖区内召开妇女群众会议选举通过,颁发执委、常委证书,结果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备案。
  8.提高基层妇联组织队伍教育管理。大力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把基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设区市妇联每年至少举办1期乡镇(街道)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县(市、区)妇联每年至少举办1期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培训班,重点抓好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改进作风和提高履职能力等方面培训。

  三、做实做优“妇女之家”
  以巩固和完善现有“妇女之家”、延伸和拓展线上线下“妇女之家”为目标,不断探索新的工作载体,拓宽新的工作阵地。
  9.抓好“妇女之家”建设。要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群众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妇女之家”,实现共建共享,综合利用,提高使用效率。要建好管好用好 “妇女之家”,发挥其教育培训服务、创业就业服务、综合维权服务、家庭教育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帮扶救助服务、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服务等“八大功能”。要学习借鉴宜春市“妇女之家”分类管理的经验做法,按照“七个有”标准(有一个固定场所、有一套硬件设施、有一套活动制度、有一支管理队伍、有一支服务队伍、有一系列品牌活动、有一套完整档案),继续抓好乡镇“妇女之家”建设。省市县妇联继续抓好示范“妇女之家”建设。各县(市、区)妇联具体抓好“妇女之家”的督导、考核工作,同时推动“妇女之家”向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
  10.拓展网上“妇女之家”。树立“互联网+”思维,建立“互联网+妇联”工作模式,做好网上妇女群众工作。借助省委组织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为妇联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开设窗口,满足妇女群众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需要。运用妇联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拓展妇女思想教育新阵地,培育妇女创新创业新领域,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新格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为目标,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基层。

  1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不同地区的分类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推广新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到位的,采取提醒、约谈、函询、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让每一个基层妇联组织都强起来。县乡妇联换届工作结束后,以各设区市妇联为单位,将换届工作总结和各县乡妇联主席、副主席名单以及常、执委数报省妇联组织部备案。

  12.强化经费保障。省、市、县妇女工作专项资金要通过项目扶持、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基层倾斜。借鉴宜春市乡镇(街道)妇女人均“一元钱”经验,实现乡镇(街道)财政以上年度本辖区妇女儿童人口数为基数,按照人均“一元钱”的标准落实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相应增加。要加大对基层妇联的支持力度,尽最大可能将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向基层一线特别是村(社区)妇联组织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