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景德镇市妇女书法创作水平,发现培养更多女性书法人才,推动景德镇市书法工作的发展,团结和凝聚广大妇女书法工作者,在建好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全力实施“五新”战略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瓷都中,展现瓷都新时代女性风采,激励广大妇女创新创业建新功夫,景德镇市妇女联合会、景德镇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联合举办“墨韵丹青 巾帼书香”妇女书法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妇女联合会、景德镇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艺术指导:景德镇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景德镇市女书法家协会、景德镇美术馆
征稿要求
(一)内容形式
1、内容积极向上,以体现景德镇丰厚历史文化的历代诗词、楹联、文赋等作品为主,提倡自作诗词联赋。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和册页。
3、篆刻作品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不得少于八方,其中不得少于两方边款。
4、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5、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征稿范围
所有在景德镇生活居住工作的女性书法爱好者。
(三)其他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1件。所有来稿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作品名称,如没有在来稿作品背面右下角书写作者资料将不予评审。主办方有使用、出版权;限于人力,所有投稿作品不退稿,证书在指定时间内发放。
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评选一等奖5名(奖励500元),二等奖10名(奖励300元),三等奖15名(奖励200元),入展作品若干。
作者待遇
(一)凡入展作者均将颁发入展证书;
(二)获等级奖以上作者,具备加入景德镇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所有入展作者均具备加入景德镇市女书法家协会条件。
截稿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5日截止。
投稿地点
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市发展中心18栋313室
联系人:彭禹旺
电 话:13979861998